“祥林嫂竟肯依?……”
而第四次通报则彻底推翻了之前关于“拐卖”不存在的说法。承认存在拐卖行为,董某民涉嫌非法拘禁罪,桑某妞、时某忠(桑某妞丈夫)涉嫌拐卖妇女罪,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。
然而,即使发布了四次通报之后,还是让人无法信服,很多说法避重就轻。这个事情到现在仍然有着太多疑点。
为何只有非法拘禁罪?既然存在拐卖和精神障碍的情况,那么就一定有强奸和故意伤害情节。
她究竟是谁,是小花梅还是李莹?通过遗物对比结果是否准确,方言上是否存在不符的地方?
还有所谓结婚证中的照片的女性是否和受害者是同一人?
受害者到底几岁?为什么四次通报均未提及?生育年龄到底分别是几岁?
受害者的精神病究竟是先天如此,还是受到虐待才导致的?
八个孩子中有七个男孩,是否存在胎儿性别人为选择的行为?
当地有没有根据精神卫生法对受害者予以强制治疗,禁止强奸行为并生育子女。
是哪些人员办理的落户和婚姻登记?为何不追究?
……
种种问题,不知何时能得到答复,不知能否得到答复。